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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有个很低调的读者。当我发现此人的存在后,我更成了ta的读者。ta比我写的比我好的多。非常欣赏ta博客简介——自给自足 每个人都生活在相互可望及之地。
刚又发现这是一个读卡尔维诺的人。于是我想起了另一个读卡尔维诺的人,我的老同学,我认识人中第二聪明的(第一聪明的是我妹妹)。小学班上,就我俩入当地最好的中学,我是自己考上的,他是保送的,华罗庚数学竞赛(?)获过奖。
初中时我俩还一班,有次大考,数学我拿了97分。得到了老师的夸奖。L考了一百分,唯一的满分。结果却挨批,老师说:“他早该得满分了!”如此差别对待,真是智商歧视。
今年春节同学聚会他没去,我去了。席菜很难吃,我几乎只喝酒,谁提杯谁敬酒,我都尽饮。之后要转战夜店,去跳舞,同窗之谊就是非同一般,大家之间都有一股温情。但我无法与人同乐,车快开近我家时,我让开车的同学停车,到家才发现家里人都出去了,我没带钥匙,就电话L出来。
喝东西时我说:“为什么我感觉大家都乌秃秃的,一生好像都完了,就没有闪光的呢?”他说:“你要想见闪光的人,你自己必须是那种人。”我说:“这个世界太公平了。”L非常肯定地说:“真是太公平了!”
一两天后我们在N家小聚,N很羡慕D去法国留学。我说:“D看伯格曼的电影就想去瑞典,看塔可夫斯基就想去俄罗斯。其实好的电影表达的是共通的,跟地理无关。”
N似乎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就向L说:“你评价一下她说的。”L说:“我觉得她说得很好。”L不知道怎么说起了我的博客,我的博客认识人一般是不知道的,N就好奇了 ,让L告诉她,说:“我们这么多年的同学了。”L四两拨千斤就回绝了:“我和C认识更久。”我很感激。
L考研考北师中文,他高中学理,大学学经济,没考上倒是另有原因。北师大中文系也早已不出作家了,虽然L想当的是编辑,居然。他说有道题关于唐宋八大家的,他都没答上来。我记得初中语文老师就把这知识普及了啊,笑道:“你连唐宋八大家都不知道,还想考中文系呢?”
然而能表露我真实想法的是去年夏末一次小聚。
L提出要看我写的东西。我说:“写的没你好,别看了。”人家说:“你要写的没我好,那趁早别写了。”他是全无恶意的一个人,伤不到人。我以德报怨:“我说你写吧,你要写,我给你当编辑(其实这也不是想当就能当的)。”他是天才,人品又好的过分,这就难以成就他的天才,倒不是因为一般而言,成功的人都是心狠的。
最近一场雪弄得我挺兴奋,出门一看,雪把北京凝滞住了。我行难远。想起了L的一段文字,两三年前我保存在电脑里的,我是人家粉啊。
今天放晴,不像上个周末那么冷。有时,站在窗前隔着玻璃晒晒冬天的太阳,挺暖和的。有时不是这样。刚才在外面想起了《北京的冬天》这首歌,郁冬唱的。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一个广播节目中,以后自己找来听过,不如听广播效果好,我没有再在广播里听到这首歌。微小的愿望满足起来总是很难。
北京的冬天应该比呼市暖和多了,可是这几年跑了几个来回,发现两个地方差不多,零下十度和零下二十度,没什么差别,一样的冷。
我比较反感北京的雪,虽说跟呼市的雪没什么分别,都是纷纷扬扬,白色的。北京下雪的时候,突然就会冒出很多浪漫的人,从来不散步的人要在雪里散散步,削尖脑袋爬的人要在雪地里打个滚,总之,各阶层人民突然都有了情调。……我反感的可能不是北京的雪。下雪的时候北京的交通事故很多,我没能亲眼目睹过,挺遗憾的。
我算是没读过卡尔维诺的。翻过他的小册子——《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借书名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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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手机软件出了问题。无法收发短信。存着的短信和通讯录全都消失了。昨天一开始我有点不知所措。要不是还能接电话要不是身边有人。我还真以为我死了。证明通讯的广告语“地上地下都覆盖”所言为虚。原来只是身外之物出了问题,不是自己已经不属于这个时空了。
2 我喜欢链接博客上的这句话:“我一直相信某一天我的厨艺会强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类似灵魂附体的突变。”最近,我有这种突变。很多事,连技能都是,只要想,就能。
3 我的阅读习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因朱天文的《巫言》起,但从这本书始。我不会再遵循“不动笔墨,不读书”那一套了,也就不会再在书上勾勾划划。我知道这本书我不会只读一遍。我不要在重读之时,看到自己曾经的狭窄和一时的感应。书签是在三里屯Village“棉”主题展拿回来的棉布书签,包了书皮,连腰封都没扔。看过《巫言》的看到这段会理解为什么这般善待这书,并会意我善待的方式。我现只看了40页。读书也有节制的感觉很好。
4 看《红楼梦》第四十九回。看出层出不穷的新意来,发现我之前真是一点也不解红楼。这是第二要翻烂的红楼,韦编三绝啊。不是翻得勤,它出过意外,被喷发液泡过。两本红楼都以黛玉葬花为封面。第三本不要如是。
5 阅读和写作一样需要过滤筛选。好多书无处处理,卖废品就太不敬惜字纸了。倒贴邮费我是不计的,只要有人收。对不再想要的书真是一点感情也无。扔旧衣还有诸般不舍。
6 一枚豆友说我评三毛的文字毒辣。其实我是在曲意赞美她。她私家相片集,最美的一张下:真情只有一霎,不能说那是假的,爱情是永恒,不能说只有那么一霎。 相当透彻的体悟了,可以为她的自沉自溺作出完全的开解。
7 以前觉得作家营这东西搞笑。就像我不能想象有人成日地泡在豆瓣。此时我恨不得有个作家营让我呆呆。倒不是想与人交流,就是想写写写,不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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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飘雪的时候,兴奋不已。想出去吃火锅,喝点小酒。“新醅绿蚁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我姥爷一般喝温过的酒。我没喝过,雪后突然喝喝。我的雪地靴毕业搬家那年被我扔掉了。没出去,开着厨房的窗子,做了意大利肉酱面。鹿肉也一时吃不到,看了《红楼梦》“琉璃世界白雪红梅 脂粉香娃割腥啖膳”一回。
曾经有人问我小名叫什么,我很拽的说:”《诗经》有一篇叫采薇。“人家马上反应过来:”啊,薇薇。“80后的小名一般都是叠声,不像宠物,也像娃娃的名字。她自己是晚产儿,叫姗姗,姗姗来迟。
《采薇》属小雅,里面有句广为人传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要出去玩了,简直没时间写字。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好睡眠。秋有蚊虫冬有雪,整理书包待明年。
我想只有在四季不是如此分明的地方,我才能够做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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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我坚决不承认冬天已然来到。一雪成不了冬,今天立冬,但节气从来不算数。另一方面,雪后第二天晚上,腿脚冻得彻夜未眠。还不无自负不无自作多情地想,初雪来得如此早,是因为我从初春就总想起《窦娥冤》。好像我有天人感应的神力,而且还普天之下就我有。
那些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八十年代是值得怀念的。朱天文说八十年代第一次看到大陆电影,哭得稀里哗啦的,不止因乡音。虹影盛赞八十年代的性解放,一如丁玲推崇三四十年代的男女关系。
基本上我从九十年代开始记事。但八十年代那些依稀的记忆,之后的讲述,完全流进了我的潜意识,我的无意识。八十年代,我死了一个舅舅,一个叔叔,都死于非命,死因不堪叙述。爸爸常年不在家,我和妈妈相依为命,我自己在死亡线上挣扎了一次。在我,八十年代一点也不好,也未孕育美好,简直遭透了,可怕极了。
二十一世纪初的十年,年轻的时候,却像一段曝光的胶卷,空白了。
张爱玲在《小团圆》说:“她一直什么都不相信,就相信他。”盛九莉不能原谅邵之雍,原因尽在这一句话里。
而我一直以来,相信太多了,相信过很多人,我说的不是男人或是男孩。我要么相信一切,要么怀疑一切,最终幻灭,无所侍从。因为相信,所以相信。我的洞察力在我的相信面前都缴了械,。
二十一世纪初已经过去了。马上就二十一世纪一零年代了。
像我这样有长寿基因的人,不自行了断,且活呢。我太不甘,也太好奇了,不可能就这么弃世而去。虽然我相信轮回,而且知道来生一定很不错。
也许因为不是当事人的关系,我不明白张爱玲的舅舅怎会因《花调》与其反目。她对年轻的生命的观照与叹惋,怎会没感动他们。或许,年纪大的人已无正视生命根本的勇气。
世界对于他人的悲哀并不是缺乏同情:秦雪梅吊丧,小和尚哭灵,小寡妇上坟,川嫦的母亲自伤身世,都不难使人同声一哭。只要是戏剧化的,虚假的悲哀,他们都能接受。可是真遇着一身病痛的人,他们只睁大了眼睛说:“这女人瘦来!怕来!”(《花凋》)
张爱玲写下这些时,只有二十三岁半。
录这一段,不是说在为我自己博同情,我没有需要别人同情之处。如果说真正的同情是一种感同身受的能力,那么人都是不会的。别听米兰·昆德拉说什么“同情”在感情的等级上,至高无上。
我唯愿,我能有勇气写下真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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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族是从蒙古人中派生出来的?
日期:2009-11-04 | 分类:即事 |
我爱的馆子,总是非常容易关张,要不就易主、易主题了。在青城是这样,在北京也是。最近这情况又出现了一次。吃上我是西南和东南情结,但韩朝风味总给我家的感觉。周围的小馆子我基本都吃了至少一遭。该搬家了。
我爷爷总说高丽棒子可坏了.我妹妹看韩国综艺节目,发现他们背乘法表,背了一九得九,还背九一得九,就震惊了:“他们太笨了!”。朝鲜族作家金仁顺说“朝鲜族是从蒙古人中派生出来的。“这说法我仅见这一次。朝鲜族一般不跟外族通婚,尤其是女子。我爸说他当年想找个朝鲜族媳妇来着——能干,不过他最终找了个蒙古族的,貌似也很勤快。为什么犹太人也不爱外婚,却那么聪明呢?混血的孩子聪明,这是偏见。看看马,纯种的才跑的快呢。北疆认为蒙汉结合的孩子聪明,我可不认同。我自己就是反例。
其实没什么可怀念的。不该花时间写博客。只是昨晚扑了个空。还有这会儿,我很饿。。
到延吉去吃 文 / 金仁顺
到延吉时,气温是零下33摄氏度。风刮在脸上,像刀片儿一样。不管穿多厚的衣服,在街上超过5分钟,整个人就冻得麻木了。
我们打车去最有名的一家冷面店吃冷面。里面的顾客竟然不少。更竟然的是,冷面店的管理方式还停留在七十年代,顾客要在一个窗口排队开票,然后在大食堂式的厅里找位子坐下,把冷面票和菜票交给站在附近、神情傲慢的、穿着白色制服的服务员。
冷面端上来时吓了我一跳,所谓的碗,差不多就是一个小号的盆,里面用来喝汤的汤匙,是平常在厨房里用的汤勺。汤里面飘着苹果片、鸡蛋、大片的酱牛肉、卷心菜丝、泡菜、辣椒末、芝麻等等,还有看得见的冰碴儿。面条是现压出来的,荞麦面里加了淀粉,很劲道。
冷面的正确吃法儿是一边吃面一边喝汤,面好,汤味儿更好。吃了几口,原本说话时看得见的呵气就没了,除了味觉,其他的感觉都冻木了。胃里面仿佛卧了冰块。大衣是一直穿在身上的,可仍旧哆嗦起来。
它有名字吗?我指着冷面问服务员。
她吃惊地看着我,不就是叫冷面吗?
应该叫西伯利亚。我说,一时绷不住,先笑了。
服务员白了我一眼,好像我故意找茬儿。
我觉得很冤,冷面只吃了一半。再吃下去,胃要抗议了。
中午冻得太厉害了,晚饭就决定吃烤肉。朝鲜族是从蒙古人中派生出来的,饮食上没什么文化底蕴,不太讲究“炒”、“炖”、“煲”这一类,肉类大多是 烤来吃的。但在吃法上却体现了一些文化气息,烤好的肉不是直接放进嘴里,而是放到生菜叶上,配以蒜片、辣椒段、以及特制的调味酱包着吃,从一股清新的蔬菜 味道中吃出来的肉格外的香,搭配上也更加营养。
在延吉,到处都是烧烤店,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烤肉的香气。我们去的那家店是当地最有名的,人满为患。餐馆里间隔出一个一个的小单元,烧得通红的炭火上面架着钢制的烤盘,肉一放上去,“哧啦”一声,气氛一下就出来了。
服务员年纪都不大,显然是受过培训的,动作麻利得很。每隔20分钟,他们会为客人更换一次烤盘,以防焦糊。每次换烤盘前服务员都要认真地向客人鞠 躬,说声“打扰了”,换完之后,再认真地鞠躬,说,“请慢慢品尝。”不管多忙,他们的鞠躬都绝不敷衍,重复说过很多遍的话,每讲一次都能让人感觉到真诚。
包饭馆是以“吃”为主的餐馆。进门先脱鞋,有专门的服务员为客人把鞋摆到鞋架子上,餐馆里有两铺面积不小的大炕,上面摆着一张张矮腿炕桌,围着炕桌盘着腿坐下,就可以点菜了。
包饭用的材料是餐馆里统一配好的,用很大的盘子装上生菜叶、白菜叶、煮熟后切好段的海带、用水焯过的卷心菜叶、两三样山野菜叶,此外还有胡萝卜 条、黄瓜条、葱段、蒜片之类的;米饭是用朝鲜族特有的铁锅闷出来的,饭味儿格外饱满,一份一份盛在带盖的碗里端上来;包饭的佐料是三种味道不同的酱,由顾 客按个人口味选择。
因为是以包饭为主,餐馆里供应的菜不多,以凉拌菜为主,加上几道家常热菜,值得一提的是酱汤,做的很浓,几乎可以称为“酱糊”,可以单吃,也可以包在饭团里吃。
这种包饭因为清淡让人胃口大开,每个人差不多都能比平时多吃一倍的饭量。吃得饱,价钱也便宜,3、4个人消费在50元左右,有很多女人不愿意作饭时结伴去吃。
酱汤馆也和包饭馆一样以吃饭为主。菜是有限的几道,写在木牌挂在墙上,一副愿者上钩的架式。想格外点别的菜,被告知,没有。
延吉的餐馆有两个特点,一是针对性很强,有“专卖”的性质;另一个是,餐馆的经营者大多有一股傲慢的劲头儿,一样是做生意,却毫无讨好顾客的意思。经营者的用心大多放在自己家的一两样招牌菜上,尽可能地保持自己的特色。
酱汤都是用石锅炖,土豆、粉条、青菜、黄豆芽、辣椒段、豆腐这些是必放的,为了调味,是放几块排骨、还是几片五花三层肉、海鲜、或者明太鱼,就要依个人选择了。酱也不同,多是自己家做的,味道独特。
石锅在火上烧得滚热滚热的,汤里面的东西翻滚着,用盘子托着送到桌子上好半天,汤才不再沸腾。
石锅拌饭是石锅酱汤的最佳搭档。用石锅把米饭闷熟,上面放上肉丝、蕨菜、炒熟的胡萝卜丝、凉拌黄豆芽,一两样青菜,一大团辣椒酱,最后,再用油煎一个半熟的鸡蛋放到上面,就成了。
半熟的蛋白蛋黄能增加饭菜之间的亲和力,也能使拌饭的味道变得更丰富,是拌饭的点晴之笔,缺少不得。
朝鲜族饮食中最油腻的东西要算狗肉火锅了。就像三九严寒的天气里,仍然有人爱吃冷面一样,三伏天里,狗肉火锅的生意也照样热火朝天。而狗肉火锅不只令人大快朵颐,还是重要的滋补品。
朝鲜族人吃狗肉,吃得非常彻底。连皮带骨地放到大铁锅里炖熟,肉拆下来后,放凉,分带皮和不带皮两种装盘,煮熟的内脏也放凉切片装盘,杂碎和肚子里的油剁碎后加上各种调料做成狗酱,其他小块的肉剁细调馅包狗肉饺子。
吃狗肉火锅,摆上桌的东西都是熟食,所谓吃“火锅”,是为了不让狗肉汤冷掉。
无论是汤里,还是狗酱里面,都添加了一些从野外采回来的干草,由于这些干草的加入,才使得狗肉毫无腥气,肉和汤的香味儿也变得更加丰富了。
可能是为了迎合人们对“绿色食品”的追求吧,在延吉的效区,开了很多家“土鸡”店。店铺同时也是经营者的家。院子里养着看家狗,眼神很凶。小心地穿过院子,推门走进去,有女人围着围裙从里面迎出来,那种情形不像是到饭店吃饭,倒像是去农村亲戚家做客。
土鸡店里面差不多全是单间,进门后直接坐在地板上,地板下面有加热的设施,坐上去很像烧热的土炕。桌子也是炕桌,吃饭时大家盘腿围坐在周围。
家养的“笨鸡”炖的时间很长,等了快一个小时才开饭。鸡装在一个大盆里端上来,占了桌面的二分之一,盆里面除了鸡,还有土豆块、萝卜块,豆腐块、 宽粉等一大堆东西,气势慑人。“笨鸡”肉比肉食鸡肉有嚼头儿,鸡汤上在浮着一层浅黄的油。有“笨鸡”,自然有“笨鸡蛋”,炒出来是黄黄的颜色。店里还有一 些河鱼河虾,吃法无非是炸和炖,土豆茄子之类的,在夏天用大锅烀熟了装满大盘子端上来,显出实在来。
和土鸡店对应的,是烤鸭店。也开在效区。
我们去的那家是典型的朝鲜房子,黑瓦白墙,屋顶像舒展开的翅膀。院子里面铺着石子,屋外有木廊台。延吉的餐馆大多数从外面是看不出什么特别的,走 进里面却难免会让人刮目。从装潢风格到服务方式,非常的韩国化日本化。味道如何姑且不论,食物都做得干净、好看。餐具讲究的像艺术品,连装泡菜和腌萝卜的 盘子也是精挑细选过的。服务员脸上没有讨好的僵笑,遇到罗嗦的顾客,他们也懒得掩饰自己的不耐烦。
相形之下,我们去的这家烤鸭店,可以说是“内外兼修”。外面漂亮,里面布置的也别致,门是带木格的纸糊的拉门,窗子也是带窗格的,挂在墙上作装饰用的东西色彩明艳,做工精致,一打眼就能看出是韩国制造。
而所谓的“烤鸭”,是在通红的炭火上面放上铁盘,把用调料浸透腌好的带骨生鸭肉放到烤盘上面,烤熟后蘸着特别配制的调味汁吃。也可以像吃烤肉那样用生菜叶包着烤鸭肉吃,店里提供的配菜有11种之多,还不算调料。吃一块烤鸭,筷子要伸过十几遍,着实辛苦。
离开延吉之后,我有了新习惯——在餐桌边儿上想念一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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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像自习室,还是坏学生的,都是除了电脑,身无长物的一些人,聊天,看片。还有用功的笨学生,低头扫下书,抬头打下字,给论文加引注。
玫瑰花茶,后面一括号——红玫瑰与白玫瑰;水果茶括号——十八春;伯爵奶茶括号——倾城之恋。是情调还是噱头?噱头无论大小都难免空洞。想象力贫乏会让人疲乏。
我又累又乏,还不知道是哪个乏。
还有,一雪成不了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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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昨天告诉我:“从今天起正式进入冬天,这个冬天是有史以来最长的,长达144天。”我:”啊,不是说今年夏天是有史以来最长的吗?这样不没了春秋?”反正我是觉得连深秋都没入呢。
R问我去不去D22,我说我这么大岁数已经不适合去D22了。她说那你好好吃南瓜派吧。
我妹妹买了7-11的南瓜蛋卷、南瓜菠萝包。我心血来潮,还做了南瓜吃。
从来都不是夜店女郎,就现在欲是,也来不及了。看摇滚演出当然不该被划在这一类,可今年没在酒吧看过现场,估计以后也不会了,除非歌手乐手乐队邀我。。
去年万圣节夜晚7-11酒架空了大半。2007年的万圣节夜晚很冷,那年入冬特别早,永世难忘。
原计划鬼节去簋街吃东西,我妹妹不响应我。她又说过节怎能没酒,我说:“你姐戒酒了。”好像我曾经酗酒似的。
我冲泡伯爵红茶,吃她买的到芝士蛋糕和提拉米苏。一部电影放着,我一旁鼓捣这儿那儿的。妹妹说:“今天有种幸福感。”我说:“我就是营造幸福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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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the Children Like Candy
日期:2009-11-01 | 分类:即景 |
我妹妹的节日意识一向自觉而强烈。这几年万圣节都是她买糖,这次又买了彩色的糖,有我的份。我说买mm豆给她,又没买。
两年前,她说我这篇太傻了。她吃零食就不傻,我写零食就傻里傻气?
小改一下,发觉没法改,这要扩充起来,简直没完没了。
All the Children Like Candy
夜里十一点多,我在最近的小卖店买了一包萨其马和一包江米条。它们是甜的,可以充饥的,此刻我正需要的。但是对于它们的味道,我没抱期望。连架上的可乐瓶上都积着灰的小破店,对于这里出售的食品,连保质期出厂日期我都无心留意。一向认为,萨其马是不便宜的糕点,孰知竟和那包江米条一样——两块钱,我想这是否可以称之为萨其马都值得商榷。
出乎我意料,那包青红丝萨其马绵软香甜,轻轻一拉,还能拔出糖丝来。我不喜欢过于坚固的萨其马——它们是那么贵,那么硬,粘着葡萄干、芝麻等赠其值的小东西。我小的时候不吃青红丝,很多习惯是会随着年龄改变的。“萨其马是满族糕点,我小时候常吃。”这话我姥姥常说。作为一名并非贵族后裔的镶蓝旗(属下五旗)满族时时不忘提醒家人她的族属。我不太爱吃零食,东北人把零食成之为零嘴儿,我总觉得过于爱吃零者是一些不知如何打发时间的无聊馋猫,还是无希望晋级为老饕小餮的馋猫。像我这样一位从小志向高远的孩子,很早就摆出一副不近零食的姿态。
然而事实又是另一种情况,哪个小孩儿会一点儿零食都不吃呢?遗憾的是,对于零食,我真的缺少研究。所以在夜半饥饿时,只想到买姥姥妈妈爱吃的东西,而不知道自己爱吃什么。
夏日要消暑,西瓜酸梅汤绿豆汤是必备的,它们不能算是零食。北方冬天一定要吃的是糖葫芦、烤红薯、糖炒栗子。冬季节日多,但人还是易消沉,冬日吃点零食是可以被原谅的。
我的童年是在严冬气温可以低达零下二三十摄氏度的东北边疆度过的,我妈妈曾在冰雪覆盖的时候亲自做冰糖葫芦给我和妹妹。冻在户外,糖浆不是很光滑,山楂好大一个,吃一口就要冰掉牙。人最好还是要为人父母的,这样才能时常童趣盎然一下。个人认为,冰糖葫芦是冰/糖葫芦而不是冰糖/葫芦。冰糖葫芦不是雪糕,太冰的是无法下口的,但是那种刚挂完糖浆还热乎乎的糖葫芦却是让人无法忍受的。
我不会挑烤红薯,不得已要自己挑时,就如同在压宝。但买的过程比吃本身更有趣。想一想,在放学归家的冬夜,路边泊一个油桶改造的大烤炉是多么暖人心啊。当你指出桶上这几个红薯都凉了,就会意地从大桶里拿出若干个热腾腾的新品来供你挑选,他们都戴着线手套,很多都已露指了。二十岁之后我才有时欢喜戴露指手套,其中的乐趣不在于幻想自己是摇滚乐手或者年轻叛逆,我爱伸出手,兴奋地耀人:“看!卖烤红薯的就戴这样的手套。”
糖炒栗子烘炒的时候就香气袭人了。在无味可嗅的冬季,能有刺激我们嗅觉的东西着实让人兴奋。既然它们不便宜,那么吃几颗也就够了,热乎乎的几颗放在可爱牛皮纸袋子里。“人生就像巧克力糖,你永远不知道盒里的乾坤”,这句话的喻体换做栗子更为合适,因为一般而言,吃到坏栗子的几率是很大的,所以“ 人生就像一包糖炒栗子,你永远不知道栗子壳里的乾坤”,一会儿吃到饱满的好肉质,一会儿摊到完全不能吃的坏心儿,你的心情就因小小的一包栗子而小小起伏。
我们家除我之外的三位家庭成员都是坚果爱好者,我想我自己也不是不喜欢吃坚果,只是懒得吃。来自大小兴安岭的爸爸妈妈妹妹极为爱吃的坚果有:核桃、榛子、松子,吃核桃有专门的铜制工具,开榛子用钳子,都是兵器味十足的工具,至于吃松子,如果开瓜子壳的小玩意不合用的话,那只能用嘴了。总之,他们的技术都极为娴熟,手嘴都一刻不停,不一会儿壳儿就堆得如小山高,闲坐一旁的我一边欣赏着这壮观景象,一边等着他们把战果分给我吃一点。读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童话《杨柳风》那些大雪封山的描写,地下树洞里小动物储物过冬的描述,还有动画片《冰河世纪》一只松鼠为了多存储一颗松塔而引发冰川大规模移动,我就想到我的家人。
相比之下,另外两种在春节期间常食的坚果就方便食的多,它们是美国大杏仁和开心果。前者直接食之即可,后者拿手轻轻一压,壳子就剥落了。小的时候我挺爱它们的,最近几年,完全丧失了兴趣。
还是学龄前儿童时,我最喜欢的零食是一种有糊味的焦糖。在零花钱的透支的情况下,我曾偷偷摸摸地从红房子存钱罐的小门里抠出几枚硬币来安抚我的馋虫。几年后,我在同学家吃到味道相仿的焦糖,产自俄罗斯,体积殊为庞大,至少有六盒内脂豆腐加起来那么大,我那同学用菜刀从中砍下一块拿给我,而我恨不得把整尊都搬回家。因为这糖,我的俄罗斯情结纠结的更为复杂了,彼时俄罗斯经济就很不景气,可我想他们的日常生活还是富足的——那么的大焦糖是家常备的吧。
我小的时候吃到种类不少的糖,我妈妈喜欢买名牌糖,各种巧克力牛奶水果糖,还有盛行几十年的大白兔奶糖和椰子糖。如此琳琅满目,一度我就攒起了糖纸。糖在我心目中,大致分为两类:巧克力牛奶糖为糖中荤味,水果糖为素的。小时候,我宣称自己爱吃素。现在想起来,从小到大我都是更偏爱巧克力咖啡牛奶糖,而且总是一块儿接一块儿不停地吃,这几年我总是一次就吃掉一小袋吉百力太妃糖。
莎士比亚杰出中译者——朱生豪的情书集温柔蕴藉,是我读到名家情书中,最佳的甜品。一封信里,他写道:我一定要吃糖,为着寂寞的缘故。巧克力被十八世纪的植物学家林那欧斯要称之为‘诸神之美食”。爱享乐的希腊神话诸神啊! 就连冷面亦舒还专门为巧克力书写过颂歌,她的小说《朝花夕拾》想像人类科技昌明到无以复加之时,仍会热爱巧克力,它牵动着一种叫做情感的东西。
我妹妹从小就热衷零食,当我发现自己该方面知识十分匮乏时,曾对她推心置腹:“我后悔以前没在零食上与你多交流。”她还是”All the children like candy” 之显卓一例。她是无印良品的消费者,从小就是。这个日本牌子的光屁股糖一直特别贵,我妈竟给她买了很多。形状不一,彩色斑斓的糖总是要在手里摆弄半天后才送进嘴 里,真不卫生。不过它们真漂亮,怪不得不需要糖衣,鲜果色真是无比悦目。近一两年我妹总买铁盒装无印良品糖送我,里面是硬质的水果糖,虽然其味佳,但我更偏爱作为包装的铁盒,买椟还珠的心理是普遍存在的。
小的时候,爆米花是不只有玉米花这一种的,还有大米花。那种老式的爆米花机真是“爆”出爆米花来——最后的一声响雷总是让我惊悸,所以在等待这种吃食的过程中,我都很忐忑。现在的爆米花都不仅加糖而且还加奶油,嗅觉味觉上都基本令人满意。旧石器考古学家最好都吃过爆米花,否则他就很难辨别化石和普通石头。化石像爆米花,嘴凑上去,它们会给你自动吸附感。
在伊朗电影里,有人因不舍樱桃的滋味而放弃了弃世之念。人是修辞的动物,零食,究竟意味着什么?
2007年10月28日晚 草就
2009年11月01日早 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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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短信发到页面是一大块空白加一奇怪的符号。
9.7
为什么我总不好好表现自己呢,哪怕写字时也是
9.9
深深深深地失望。
9.11
什么电视剧都能帮人们杀时间 但台剧意难忘是凌迟时间
9.14
一会儿要充玫瑰花茶喝。我只会写将来时和过去时,把自己的事直接铺在纸上不可能是现在时。小说有现在时。会不会写虚构类的一个关键是会不会使用现在时?求助于《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看目录,似乎里面没有解答9.15
如果变化能带来进步,那变来变去也没什么不好的。
我最需要的战胜的,是我时时刻刻的自我陶醉。
不上不下的人的特点之一:不知道后生是可畏的,不知道前辈不是那么可敬的。
晚上做了软炸虾仁,不是很成功。第一次,不是尝试。人生都没有彩排呢,对我来说做饭也不存在演习。
9.26
"九片卫生巾装怎么就这么一大包?""像帮宝适吧 ?"
9.27
to 教皇:我想吃上海鲜肉月饼
追公车 一跑耳洞疼 耳环太沉了
9.28
【书小评】《法国中尉的女人》是一男人如何说服自己认定一枚文艺女青年的心路历程。
放弃过度诠释 就能写下去了
10.2
广西籍作家提到的"红薯糖水"我好像没吃过
10.6
刚起 做了恶梦 现在胸口还感到微压 是梦中梦 梦中梦还是以前梦的梦
10.21
昨晚像初冬一样,烤红薯的都出来了,路边还卖毛线手套,橱窗里是冬衣!
10.23
旁边桌的几个连中年都过了的男人在聊减肥,聒噪死了,赖汉还提当年瘦!现在男的也用减肥打开话题?
10.24
据说德莱塞是处女座的 他的小说<天才>上译那细小的字紧密的排版 还近七百页呢 我看不了超过三百五十页的小说10.25
我昨晚在五道口夜市买了只氩银戒指,圈和上面的四瓣花同色同质,我今天要戴着它写很多很多的字。我喜欢露天集市,在夜色中。
10.26
炒锅的柄抓深了,烫到了食指。家里有烫伤膏,抹上,很快好了。日式咖喱用完了,今天用的印度咖喱。都是比较淡的黄咖喱。 -
路过报亭,立定,目光扫过一排排杂志封面,这是我的习惯。看到久未阅读、更久未投稿的三联,这一期的封面故事是剑桥大学。我情愿自己没有上过大学。我不再想通过杂志与这个世界直接接触。泛泛的东西也不能再成为我的素材。不过没能玩转一个领域,感觉真的很不爽。两年前写的一篇谀词,我像摘烂菜,摘出烂的不能要的,勉勉强强的留下些,就此打消一个念头。写的很幼稚。我大学时既不读书也不读报刊,这一事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
张爱玲有一个伟大的品质:她绝不附和你,你要附和她更是休想。
有所求时也不能低头,因为你能予对方更多,附和既鄙薄了自己,也看低了对方。
最后一个小感慨:对于相对普世的”好与坏“、”上与下“,我真是有超强的感应力与理解力。这反倒是困扰——我是对的,这应是确信的(泛文化方面)。可误解才是现实。
我看《三联生活周刊》
保罗·福塞尔在《格调》里这么说菲茨杰拉德:“他把大学当做救赎自己的神圣会所,否则他很难想象自己的身份。”也许对于他来说,更难想象的是失去青春,他并没有在普林斯顿大学完成全部学业,却眷恋那里奔腾了二百多年的青春气息。
记者
虽然作家记者也不过是一种职业,但毕竟这个群体多少有些特殊。然而饶是这样,他们也不是超阶级的。保罗·福塞尔说人们对是否存在社会等级这一类问题的敏感,恰好说明了它的存在,在《格调》的末一章他描述了一个比中产阶级更活跃的“另类”群体,这个群体对品味这一分类标准不以为意。写杂志的都是逗你玩阶层(赵行德)。菁英读者
“个人问题”的投稿者有看不上有钱人品位的白领:有一篇名为《去北戴河》的,里面嘲笑那些开奔驰宝马的也去那里,一样堵在高速路上动弹不得。印象里“个人问题”似乎还是以写生存问题的居多。有一武汉的作者总写她曾经的乡村生活,清新隽永。快乐来自家庭,精神家园是过去是乡土,当下是用来忍受的。
读三联的博士也有很多个人问题:论文发表问题,就业问题。生存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论文发表仅为“立言”,那该是另一番牢骚了。
豆瓣三联小组中有一早已沉了的帖子,楼主大概是暨南大学文学专业一准博士,他先贴上北大同专业的博士入学考题,紧接着感慨真是不读书无以言,然后提到小贝一篇关于文学理论的文章,该文述及了文学理论是否可以速成等问题,还介绍了日本一作家以文学理论学派为经的小说。那帖子的标题是“总有惊喜等着你”,楼主的意思是用来消遣的杂志居然也涉及很学术的问题,但终归于考试或研究无助。







